(1) 按照文学史通常的划分,新月派和现代派是分开的。这两派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划分新月派和现代派的理由是什么?前者主要受英语诗歌影响,而后者主要受 法语诗歌影响?但是号称新月派主将的闻一多的《死水》一集,受到了法国象征主 义的尤其是波特莱尔的影响,毫不在戴望舒之下;何其芳不但受法国班纳斯诗派的 影响,也受到英国诗人罗塞谛的影响;卞之琳受到的英语诗人艾略特和奥登的影响, 超过了瓦雷里对他的影响。或者,前者是浪漫主义的,后者是象征主义的?但是新 月派的发起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用理性来节制感情",在抒发感情上恰恰走的是班纳 斯主义以及后来的象征主义的道路。在创作实践上,闻一多从《红烛》到《死水》 的变化正说明了这点。或者,由于两者有不同的刊物,不同的成员?可是何其芳、 卞之琳都在两家刊物上发表过作品。 有人认为:新月派发展到最后必然演变成为现代派。这个看法错误的地方是: 除非能够证明新月派和现代派的划分成立,否则他们的演变也只是作为内部的演变 罢了。在西方,具有自己的审美追求,有不同于其他派别的创作实绩,有自己的哲 学背景,方是一个流派得以存在的理由,而不是一伙人团在一起自挂旗号便可以自 中国网ZGWWW 成一派。后一种划分在现代文学史上能成立的话,当代文学史就有大麻烦了,谁也 不会忘记1986-88年汉诗"大炼钢铁"期间,全国冒出了至少一百个"诗歌流派"! 诗是什么?诗歌只是一种写在纸上的读来顺口然而僵死的文字么?这其实是谬 误的。诗歌首先是一种运动,是"一团永生不熄的火",它燃烧在每时每刻,永生永 世,是一种"绵延不绝的冲动"。当它走过而遗下的灰烬,我们称之为楚辞、乐府、 唐诗、宋词……正如瓦雷里所说:"诗歌,其实是一切伟大生命的灰烬。"假如我们 视之为冰冷的僵死的物质,那就会以非诗歌的理由去切割它;一旦我们以自己为火 去点燃它,我们就会成为它涅 的延续,我们就会注意它的运动本身,而不是其他。 诗歌,是一种永恒的运动,在毁灭与涅 之间作无休止的运动。当我们进入诗歌之 时,我们会充满敬畏地看着它从那死亡之谷里扬起生命的火焰,照亮我们憔悴的面 容。它如鸟在天空中飞过,没有明确的痕迹。但假如我们怀有谦卑地观察它的轨迹, 依然可以断出它的大致痕迹。当我们做出这样的努力时,我们就会发现在现代派和 新月派之间划出一条界限的作法毫无道理,也毫无意义。 诗歌不同于其他文学体裁,更注重于个性。假如我们抹去了诗人的个性,诗歌 ZGWWW国学文摘 不复存在。我们划分诗歌流派,只能说是一种无奈之举,不能不谨慎从事。我认为, 新月派和现代派的划分只是一种人事上的大略划分,从文学本身上看殊无必要,遑 论在新月派中再分出一个后期新月派来!所以我抽取1925年(《志摩的诗》出版) 到1939年(卞之琳《十年诗草》的截止年份)这14年间的主要诗人,作一份诗歌的 个体分析,试图发现他们作为个体在今天的价值,并从而总结他们作为一个群体在 今天的意义。 中国网ZGWWW
(2) 在今天,闻一多的诗已很少有在艺术上进行讨论的价值。但他的"新格律"诗论 依然很重要。尽管当代最好的汉诗几乎没有一篇是符合"新格律"的,尤其是其核心 的"音尺"理论。徐志摩在接受了"新格律"后,反被卞之琳指责为诗歌倒退了,[1] 但是何其芳、卞之琳和冯至实际上是继续推进了他的理论,写下了一批在新诗史上 站得住脚的作品(尤其是冯至的《十四行集》)。这表明"新格律"诗论尽管存在着 某种历史的舛错和局限,却有意义重大处。其舛错和局限在何处?其意义重大又在 何处?在讨论这14年间汉诗运动的成败及之后的变更,"新格律"诗论其实为我们提 供了一篇很好的观察资料。 《诗的格律》(1926)是闻一多诗论中最重要的一篇。他大肆宣扬格律,声称 "格律就是形式",而"节奏便是格律",即格律=形式=节奏。[2] 闻一多很重视形式, 但是他对形式的看法极其狭隘。旧诗都有一定的套路,有一定的标准,匀称整齐, 音乐性即押韵、格式……这些都是自汉唐以来的根深蒂固的诗歌观念。所以闻一多 也就不可避免地认为新诗也该有一个大致固定的框架,大致固定的模式:"越有魄 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的人才怪脚镣碍事, guoxue-cankao 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做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 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于是他批评泰戈尔的诗作缺乏形式:"我不 能相信没有形式的艺术怎能存在,我更不能明了若没有形式艺术怎能存在!固定的 形式不当存在;但是那和形式的本身有什么关系呢?"[3] 我们要弄懂"形式"在这 里的涵义。一种是广义的形式,只要见诸文字就有形式;另一种是狭义的形式,仅 仅指诗歌的"固定的形式"。泰戈尔的诗歌虽然没有狭义的形式,却是有广义的形式 的。闻一多却把两个概念混淆起来。他批评泰戈尔的诗歌缺乏的形式指的是狭义的 形式,即诗歌的"固定的形式",可他批驳对方用的论据"若没有形式艺术怎能存在", 指的却是广义的形式。这就好象指着萝卜说是蔬菜,然后推论出蔬菜就是萝卜一样。 这种逻辑上的混乱恰恰表明了闻一多内心压根不赞同"固定的形式不当存在"的说法。 在闻一多的理论和实践中,诗歌的音乐性一直是最首要的,也是新诗至今最为 重要的、未解决的问题。故本文只谈论他的"音乐美"问题。闻一多列出了格式、音 尺(即何其芳、卞之琳后来倡导的"顿")、韵脚等因素,认为这些音乐性因素的组 合,构成了诗的韵律、诗的节奏,"和磁力和电力那样",成为"诗的基本力量,基 zgwww.net 本动力"。"音尺说" 尤其是闻一多最为得意的发现,以致于他在《诗的格律》结尾 得意洋洋地认为"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时期"。. 我们先考虑韵脚。抱韵、交韵、仄韵等韵式,中西皆有。即使在无韵诗占上风 的当代里,依然有许多人写押韵诗,如食指。问题是,五言诗、七言诗字数少,所 以押韵容易朗朗上口,易诵易记,富于音乐性。但是在英语化时代的汉语语境里, 新诗的句行动辄十几个字,使诗歌在句尾押韵所起的作用大为减少。如:"在寒冷 的腊月的夜里,风扫着北方的平原,/ 北方的田野是枯干的,大麦和谷子已经推进 了村庄,/ 岁月尽歇了,牲口憩息了,村外的小河冻结了,/ 在古老的路上,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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