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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先秦卷》错误举例兼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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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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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注意到,教材的前言曾交代了当初编写该教材所遵循的六个原则,其第五个原则是:“叙述务必基于准确的材料,依据具有科学性同时又为学术界所公认的成果,文字叙述简洁明白。”敢问这本教材遵循这一原则了吗?作为教材,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其内容的科学性,历史教材内容的科学性最重要者莫过于史实叙述的准确性。而《中国历史?先秦卷》作为一本“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教育部历史学科‘九五’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在史实方面出现了这些错误,实在令人费解!
下面再来说说教材中两处值得商榷的地方。
其一,本书之第二编的第七章题目为“商周的宗教思想”。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为“商周宗教思想的发展”,第二节为“《洪范》与《周易》”,第三节为“西周末年宗教思想的动摇”。值得商榷的是第二节。从此章三节的标题来看,第二节从标题看便显得十分突兀;从此节的实际内容来看,又极少有阐发《洪范》与《周易》宗教思想的内容,而内容重点则是阐述二者所包含的朴素唯物主义和辨证法思想。既然如此,教材有没有必要将《洪范》与《周易》放在“商周的宗教思想”这一章中来介绍呢? LOVE GUOXUE
其二,第二编的第八章的第三节为“散文与诗歌”,此节中的第一个专题名为“《尚书》”。在此专题中,教材依次介绍了尚书中的《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内容。然在介绍第四部分《周书》之后,教材在没有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突然话锋一转说:“《逸周书》也有西周的作品。”如果对历史文献比较熟悉的人来说,读到此处可能会知道《逸周书》是指另一本书,而对于一般的读者,这样的叙述方式极有可能让人误认为《逸周书》也是《尚书》的一部分。另外,在此专题中有的引文尚与原文献不完全符合。如教材中的“若颠木之有蘖”,应为“若颠木之有由蘖”,“余若观火”应为“予若观火”。引文应完全尊重原文献才是,这种引文中漏字,与原文不符的情况是否也是不严谨的一种表现呢?
《中国历史》是一套多卷本的教材。其“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第二卷),武汉大学何德章教授已经专文提出批评。在此笔者不避超出话题的嫌疑,附带举出第二卷中的两个小问题,以作为何德章教授《中国历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一文的补充。其一,教材在叙述史实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据说”一词,甚至一页之中出现两次。众所周知,“据说”一词是一种很不肯定的说法。那么教材在叙述史实时使用那么多的“据说”一词,意在说明什么呢?难道这是教材编撰者对待历史文献记载的态度!其二,教材的第155页在解释曹魏的“九品官人法”时说:“这一方案的内容,是以著姓世族为各州郡的州都与大中正、中正,使其执掌搜荐人才之事,以帮助中央政府诠选官员。各州大中正与各郡中正依据管区内人物的品行,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中正有权进退,或者以五品升六品,以四品升五品,或者自五品退六品,自六品退七品。中央政府选用官员,就是根据中正的‘品状’来定的”。对于划线部分的文字,读者看了是否会和笔者一样犯糊涂啊? LOVE GUOXUE
作者:胡慕清(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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