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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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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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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宗以谙班勃极烈即帝位后,以杲(斜也)为谙班勃极烈。杲死后又以熙宗(完颜亶)为谙班勃极烈,宗磐为国论忽鲁勃极烈。新增国论左勃极烈,以宗干为之;国论右勃极烈,以宗翰为之。此外,诸勃极烈有的是沿袭太祖时旧制,有的是新增设,但任者死后往往不再补任。例如阿买勃极烈辞不失死后、蒲家奴死后,他们原来的职位不再选人补任。移赉勃极烈宗翰改任国论右勃极烈后,其原来职务便自然取消,不再另任他人。这种由繁到简的变化,既说明中央统治机构更加制度化;也说明中央的权力更加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金朝进入原辽地区后,特别是占领汉人居住的燕云十六州后,已无法再用“本国制度”进行统治,因而沿袭了南面官僚制度,并建立起三省之制。《金史·百官志》记载了太祖、太宗时政治制度变化的基本情况,反映了多种制度的矛盾和发展的特点。“汉官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天辅七年(公元1123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於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建尚书省,遂有三省之制”。金朝沿汉官制是从天辅六年(公元1122年)南侵燕云地区开始的,《金史·太祖纪》说,是年十一月,金向燕京进军时,太祖“诏谕燕京官民,王师所至,降者赦其罪,官皆仍旧”。《金史·兵志》载,天会二年(公元1124年),宗望定平州,停止在汉人居住地区实行猛安谋克,“但置长吏,以下皆从汉官之号”。三年(公元1125年),杲与宗干建议改革女真旧制,采取汉官制度。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仿唐宋制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六年(公元1128年),韩企先代刘彦宗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八年(公元1130年)升为尚书左仆射兼侍中。
zgwww.net 《金史·赞》说,金从太祖入燕,“始用辽南北面官僚制度。这种制度至太宗时,经过改革才全面实行。金朝的北面官制主要是指女真“本国制度”,南面官制是指燕云地区的汉官制度,但政治的最高权力仍集中在女真手中。
金熙宗即帝位后,为了改变多种制度并存的情况,便废除女真勃极烈制,全面采用汉官制,设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在皇帝之下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并领尚书省事。尚书省设尚书令;尚书令只管大事,其位最尊。尚书令下设左右丞相各1人,平章政事2人,皆从一品,为宰相,辅助天子,平章万机。左右丞各1人,正二品,参知政事2人,从二品,相当于副相,为执政官,佐治省事。侍中、中书令皆在丞相之下,为兼职,即以左丞相兼侍中(门下省),右丞相兼中书令(中书省)。三省之制始置于天会四年,当时称丞相为仆射,熙宗始改仆射为丞相。李心传《朝野杂记》载,宋乾道中(公元1165—1173年),议改仆射为丞相。时虞允文说:“金人详定官制,已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这就是指熙宗时的官制改革。这是对金朝中央机构的一次全面改革。
天会十五年(公元1137年)十一月,熙宗下诏废齐,在汴京设行台尚书省,以宗弼领行台尚书省事。原齐宰相张孝纯为权行台左丞相,萧保寿奴为右丞相,温敦师中为左丞,张通古为右丞。可见这个机构的主要官员是由原宋人,契丹人,燕人及女真人联合组成的。汴京行台尚书省在地方的统治,基本贯彻以汉人治汉人的施政原则。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九月,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行台尚书省在中央尚书省的统一领导下管理该地区,但仍保持一定地域的特殊性。
国学×参考 《金史·百官志》说:“至熙宗颁新官制及换官格,除拜内外官,始定勋封食邑入衔,而后其制定。然大率皆循辽、宋之旧”。换官,就是将原来女真和辽、宋旧官职,依照新定的官制统一换授。先依新官制及换受法,除拜内外官员,再按照功勋等第授予不同的封爵,勋级,食邑。天眷元年十月,又正式制定了封国制度。
熙宗又在中央设置监察机构——御史台。《金史·百官志》说,设御史大夫,从二品“掌纠察朝仪,弹劾官邪,勘鞫官府公事。凡内外刑狱所属理断不当,有陈诉者付台治之”。御史中丞是副职。侍御史,“掌奏事,判台事”,殿中侍御史,“每遇朝对立於龙墀之下,专劾朝者仪矩,凡百僚假告事具奏目进呈”。监察御史,“掌纠察内外非违,刷磨诸司察帐,并监祭祀及出使之事”。辽时南面官制中未设殿中侍御史和监察御史,金把台院、殿院、察院合属御史台,基本承袭唐、宋之制。
六部设置也沿唐,宋旧制,各部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
中央军事机构,仍为都元帅府。
地方沿辽、宋旧制,设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路治所在的府称总管府。兵马都总管兼任总管府的府尹。各州刺史、节度使统领军兵,兼管政事。路、府、州、军的军事、行政实由各路官统一管理,这是保持女真军政一体的特点。县一级官府不专设军兵,县令只管民政。女真族所在各地仍继置猛安谋克,猛安相当于州,谋克相当于县,与地方州、县自成两个系统。
zgwww.com 海陵王完颜亮继熙宗即皇帝位后,进一步改革女真和金朝的政治机构。他所采取的各项改革措施是熙宗时期的继续和发展。其措施如下:
第一,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十二月,海陵王下令废除行台尚书省的设置,把一切政令统归于朝廷。
第二,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废除中书门下二省,只保留尚书省。尚书省设尚书令,为全国最高行政长官。并废除平章政事一职,左右丞相,参知政事仍旧设置。尚书省之下官司设有院、台、府、司、寺、监、局、署、所。这样,尚书省便成为皇帝控制下的唯一最高权力机构。这个改革比较严密,所以终金之世,没有再变动。《金史·百官志》说,海陵王这一改革,使得百官“职有定位,员有常数,纪纲明,庶务举,是以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可见金代官制是以正隆年间官制为基础的。
第三,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废除都元帅府,改革枢密院,由朝廷直接任命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主管军事,但枢密院仍受尚书省节制。据《金史·兵志》说,在改元帅府为枢密院时“罢万户之官”。
第四,继熙宗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后,进一步把辽东猛安谋克划归州县管辖。
世宗即位后,基本上承袭熙宗,海陵时的改制,只是略加修订。大定二年(公元1162年),世宗命吏部侍郎石琚“详定新制度”,“琚自员外郎至尚书,未赏去吏部,且十年。典选久,凡宋、齐换授官格,南北通铨法,能偻指而次第之,当时号为详明”①。世宗时新定的官制,以尚书令,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为宰相,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平章政事乃熙宗时设,海陵时废置,世宗时再增设二人。宰相的增员是为了便于更多官吏参预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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