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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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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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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初期官属的建立,大约是与女真部的产生同时出现的。《金史·百官志一》说:“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这种官属同后来官制有极大的区别。这些官属的名称,据《金史·百官志》所载:“其长官,皆称曰勃极烈,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谙版,就是尊大的意思,清代沿用,译为“昂邦”。其次则有国论忽鲁勃极烈、左右国论勃极烈。国论意为尊贵,忽鲁意为总帅。一般的勃极烈则以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吴迭等名号为等第。
勃极烈是女真语(亦译作勃堇),即后来满族的贝勒,同为部长之意。《三朝北盟会编》卷18引《神麓记》说:“随阔(绥可)……由是邻近,每有不平,皆诣所请,遂号孛堇,臣伏契丹。”《金史·礼志》说:“皇五代祖(昭祖)孛堇。”可见勃堇(勃极烈)职称在景祖前就已出现了,但无官府设置。景祖时,始建官府,这主要与接受辽所授“生女直部族节度使”官有关。所以《金史·世纪》说:“既为节度使,有官属,纪纲渐立矣”。
勃极烈(部长)和都勃极烈(诸部长)是由选举产生的。洪皓《松漠纪闻》说:始祖函普,“女直以其练事,后遂以首领让之”。《金史·石显传》载:“昭祖以条教约束诸部……众推景祖为诸部长”。女真社会组织的最大共同体为部,部的成员为“部人”,部内的首领为勃极烈或部长。景祖就是部人推选出来的诸部联盟的部长。后来,女真部落联盟首领已逐渐发展为由完颜部中一个家族内所承袭,而且是采取兄终弟及制。《北风扬沙录》:“(女真)臣属契丹二百余年,世袭节度使封号,兄弟相传,周而复始”。兄终弟及,实际上总是以父死子继作为补充形式的,绝对的兄终弟及是不存在的。依照女真制度,军事部落联盟首领,由同父兄弟依次传完后,再重新传给长兄之子,然后再依其兄弟相传下去。女真当时实行一夫多妻制,故有正室,次室之分。继嗣者只限于正室之子,而次室之子则无继嗣资格,他们只能做某部的勃极烈。随着军事部落联盟首领地位的提高,各部首领职位的逐渐官僚化及其权力的加强,在一些部之间及部内争长的现象也就不断发生了。
zgwww.com 《金史·百官志》说:“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相也。”《三朝北盟会编》作“固论国相”,或“固论国相勃极烈”。“固论”,女真语有“国”的意思,固论应是女真语音译,“国相”为义译。国相地位很高,是军事部落联盟首领的辅佐,次于都勃极烈。肃宗(颇刺淑)在其父(景祖)兄(世祖)时号为国相。《金史·世纪》记载:“国相之称不知始于何时。初,雅达为国相。雅达者,桓■,散达之父也。景祖以币马求之于雅达,而命肃宗为之”。国相的重要职责是“匡辅”,其制大约始于昭祖时期。当时还没有发展成由某个固定家族来世袭,景祖为把这个“尊位掌握在自己家族兄弟手中,始以币马从雅达手中求得。穆宗袭位后,念劾者是长兄不得立,乃命其子撒改为国相,从此国相一职便掌在撒改一族手中。据《金史·撒改传》载,撒改取得国相地位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以宗室近属,且长房,继肃宗为国相”;二是撤改为人,“敦厚多智,长于用人,家居纯俭,好稼穑”,“能驯服诸部,讼狱得其情”。撒改为国相时,曾与都勃极烈太祖分治诸部。这种分而为二的治理办法,实际等於二府制。
由上所述,可知国相是军事联盟首领的宰辅。这种制度到建国以后还保留,并进而与女真勃极烈制结合,构成皇帝以下中央统治机构的职称,即相国勃极烈,这时,它的性质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LOVE GUOXUE 军事方面,据《金史·兵志》载:
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之长也;谋克者,百夫之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
这种军事编制的猛安谋克,初始于古代出猎制度的生产组织,也就是说从氏族的组织形式演化而来。《三朝北盟会编》卷3说:
其官名则以七曜、二十八宿为号,曰谙版勃极烈大官人、勃极烈官人。其职曰忒母万户、萌眼千方、毛毛可百人长、蒲里偃牌子头。勃极烈者,纠官也,犹中国言总管云。自五户勃极烈推而上之至万户勃极烈,皆自统兵,缓则射猎,急则出战。
在氏族社会时期,出猎也就是生产,阿骨打常说:“我国中最乐无如打围。其行军布阵,大概出此。”出猎时,壮年、老弱都参加。年壮者正兵,矮小的为阿里喜。《金史》附录《金国语解》说:“阿里喜,围猎也”,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伍长(击柝的)、什长(执旗的)、谋克(百夫长)、猛安(千夫长)。猛安谋克最初是单纯的出猎组织,后来为平时射猎,战时作战的组织,最后为常设的军事组织。它再进一步变革,便成为军、政合一的地方组织了。
LOVE GUOXUE 公元1115年,女真立国。阿骨打即帝位后,便以新兴奴隶主贵族集团为主组成一个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是以阿骨打家族兄弟为主,包括撒改、欢都两大系及其他宗室大臣所组成的。
阿骨打以其同母弟吴乞买为储嗣,贰于国政;同母弟杲(斜也)任要职,都统内外诸军事,异母弟阇母为将帅。并对以前的官僚机构进行了一些改革:
(一)把都勃堇、国相、勃堇改为中央统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勃极烈制。这种变革就是把氏族制时的古老贵族议事机构改造为新的统治机构。部落联盟的最高军事首领改称为皇帝,确定皇帝为全国最高的统治者。皇位继承没有采取嫡长子继承制,而是兄终弟及。收国元年(公元1115年)七月,正式把国相制与勃堇结合,确定中央统治机构的官职名称。以其弟吴乞买为谙班勃极烈,以国相撒改为国论勃极烈(九月又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辞不失为阿买勃极烈,弟斜也(杲)为国论昃勃极烈。九月,又任命阿离合懑为国论乙室勃极烈。天辅六年(公元1122年)正君臣之礼,以昃勃极烈斜也为忽鲁勃极烈,蒲家奴(昱)为昃勃极烈,宗翰为移赉勃极烈。太祖时,除阿舍勃极烈未设外,其他均以改革就绪。
(二)改猛安谋克为地方行政组织。猛安谋克原是一种军事组织,太祖嗣位为都勃极烈的第二年,“初命诸路以三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①,“一如郡县置吏之法。”②把领兵的千夫长、百夫长变为受封的地方领地、领户之长,这是对旧民族制的一个重大改革。与此同时,猛安谋克已与地域性组织的村寨结合起来,最后以地缘代替了血缘的氏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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