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下国学
|
传统文化
|
文学园地
|
历史天空
|
社会一角
|
资源下载
|
专题
|
会员中心
|
文库
|
社区
|
论坛
|
文摘
|
博客
|
地理
|
海外
|
当前位置:
主页
>
历史天空
>
历史文摘
>文章内容
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隋唐以前的历朝“阶”、“职”关系,只以“秦汉以来,文官有职而无阶”一句轻轻带过的话,是不惬人意的。隋唐的散阶制已相当成熟了,它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汉代的禄秩,又为何呈现了“附丽于职位”的性质呢?在随后一节便尝试叙说。
三、先秦至隋的阶、职关系变迁
对隋唐以前的散阶制发展,宋代的岳珂曾有过专门讨论[47],我们把它转述如下,借以引发讨论线索。岳珂首先就唐代散官来追溯汉代散官:
还考汉制,光禄大夫、太中大夫、郎 (议郎、中郎、侍郎、郎中) 皆无定员,多至数十人[48];特进、奉朝请亦皆无职守,优游禄秩。则官之有散,自汉已有之矣。然当时之仕于朝者,不任以事,则置之散,正如今日宫观设官之比,未有以职为实,以散为号,如后世者也。故成都侯王商以特进领城门兵,置幕府,得举吏,是正如今日兼官,不可以官称为比。
有些隋唐制度的研究者,也把隋唐散官的渊源,追溯到汉代散官那里去了。然而也正如岳珂所论,汉代散官颇不同唐,“当时之仕于朝者,不任以事则置之散”,“未有以职为实,以散为号”,它们依然是“职”而不是“号”,或者说不是用作“等级符号”的“阶”。为此,我们宁愿把“散官”和“阶官”区分得严格一些,视为两个不同概念。
中国网ZGWWW
进一步说,为了解汉唐间“品位”、“职位”的关系变迁,仅仅追溯到汉代我想依然不够,还应向更早的先秦延展视线。
相对于“事”,越富传统性的社会越重视“人”,所以学者指出:“在开始实行常任文官制度时,一般都采取品位分类结构”,“对官吏进行品位分类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49]。中国的周代已发展出颇具规模的官员体系了,在当时它是贵族政治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是后世官僚政治的沃土和温床。在这时候,卿、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之类爵级,以及与之相关的“命数”,就被用来标志贵族官员的个人身份并与“职位”分立,从而呈现为一种“品位”。爵级、命数决定了服章銮旗车马之赐和礼仪的等差,田邑人民的授予尤为大宗,它们都构成了“爵禄”,并往往可以终身以至世代享有。这就是说,中国古代最初的官员等级制,同样是以“人”为本的“品位分等”,较之文官制度史的通例并无二致。
在变法最彻底的秦国出现了二十级爵制。爵和官存在着一定对应关系:斩一甲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甲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军功爵制令“有功者显荣”,贵族和宗法身份不再是授爵的天然资格,这无异于一场社会革命。但另一方面,秦代仍是爵重于官和“官、爵合一”的情况。“爵”依然被视为地位之根本,为各种权益所归依,包括益田宅、给庶子、赐邑赐税、免除徭役、豢养家客、减刑抵罪、赎取奴隶等等,这明显比居官俸禄要优厚得多了。《汉旧仪》:“秦制爵等,生以为禄位,死以为号谥。”二十等爵根据军功来授予一点,已突破了周爵的贵族传统;但在以身份为本上,它与周爵仍有藕断丝连、一脉相承之处。
zgwww.com
到了汉代,不但卿、大夫、士之类“爵禄”等级被禄秩取而代之,就连二十等爵制也逐渐衰落下去了。俸禄制的普及与官僚制的扩张是同一进程,这一点众多学者都有揭示。同时我们还注意到一个有趣线索:先秦曾经出现过“年俸”之法,而秦汉禄秩的典型形态却是“月钱”,这个看似细微的差异同样不可不予深究。这种按月授薪的制度,可以追溯到周代“稍食”。周代的士大夫享有采邑、禄田,士大夫之下则有一批无爵命可言的胥吏,古称“府史胥徒”、“皂舆臣僚”或“官师小吏”。与采邑、禄田这种“长时段”的酬报方式不同,王朝对胥吏采用按月考绩、分等授廪之法,时称“稍食”。田邑人民的占有是一种永久性的产业,而按劳取酬领取“稍食”,却是一种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计,当然又更富于功绩制的意味。
《荀子·强国》:“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在这个说法中,“士大夫”对应着“爵”,“官人”对应着“秩”,这是非常发人深思的。战国士大夫当然也领取俸禄,但他们最终以晋身封君、占有田邑为安身立命之所,我觉得这依然有“爵禄”色彩;同时日益普及中的俸禄则针对于“官人百吏”,可称“吏禄”。我们认为,先秦的年俸与汉代的月钱各有不同来源。年俸来自士大夫的封邑。最初由领有者自行管理的封邑,后来逐渐由国家代管,并代征代发邑中的租税;再进一步,代征的租税便演变为“万石”、“千钟”之类年俸了。至于月钱,则可以通过秦国的“月食”追溯到周代“稍食”。稍食的等级与职事的简繁轻重相关,稍食多寡可以被用作职位的等级。秦汉俸禄采用月俸形式,而且以俸额标志职位高下,这明显是被“稍食”的形式所同化的;昔日用以待胥吏者的报酬方式,战国秦汉间逐渐用以待百官了。
国*学*参*考
战国秦汉间的社会转型是如此剧烈,以至被称为“天地一大变局”[50]。官僚政治的迅猛推进,伴随着一个士、吏分途的重大进程,它最终因秦汉的“文吏政治”而达顶点[51]。这个变迁,在俸禄、等级上也体现出来了。战国年俸是面向士大夫的,它与昔日的贵族采邑存在着渊源关系;而来自胥吏“稍食”的月俸的普及,显示的却是“吏”群体的崛起,其性质可以名之为“吏禄”。由商鞅变法时的“吏禄”看,“吏”群体已向上扩张到了千石左右,侵入了士大夫“爵禄”的领地。秦统一的前夕,领取月俸的“吏”进而跨入“二千石”层次。这由下而上的进程表明,奉行“法治”、“霸道”的统治者,逐渐以“吏”的形象,为百官定性定位了。月俸这种“短时段”的酬报方式,更适应于秦汉官僚的流动性和更新率,更便于专制者对文武官僚任免驱策。“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若干石”标志等级的“吏”,才是皇帝治天下的左膀右臂。
“爵禄”逐渐让位于“吏禄”。随着爵位的买卖和泛授,二十等爵在汉代不断贬值,最终沦落到了“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的地步。当然,列侯与关内侯的封授依然是对官僚权益的重要补偿,这便显示了汉代政治的多重性、复杂性。一方面,早期帝国不可避免残留着早期政治的影响:官僚一旦封侯,形式上便成了有土之君,摇身一变而比拟先秦贵族了,在当时观念中这是一种身份的升格。而另一方面,在政府的日常官吏管理范围内,“吏禄”又确实显现了“职位分等”精神并处于支配地位,爵位已丧失了与官职的直接联系,也并不构成候选资格。
中国网ZGWWW
当然,汉廷经常依据禄秩向官僚授予特权,如六百石以上的免役权、“先请”权和子弟入学权,二千石以上的任子权,以及各种礼遇舆服的等差和依禄秩赐爵、赐金做法,这都使禄秩等级日益蒙上了“品位”色彩。我们之所以要改换“职位分类”为“职位分等”,也是为了这个缘故。不过本书依然认为禄秩有异于“品位分等”,因为较之唐宋“本品”制度,汉代禄秩依然体现了“有职而无阶”、“禄秩附丽于职位”的特点,依然具有重“事”不重“人”的特征。汉廷特重吏能功劳,“以能取人”是汉代选官的基本精神,官职往往以“功次补”、“积功劳稍迁”;而直接以俸禄多少为官秩,也意味着“若干石”不是官员的个人品位,而是对吏能功劳的直接酬报。进而从官僚的权益和特权看,汉代的情况也往往异于唐宋,例如较少的法律特权、较微薄的俸禄(所谓“百里长吏,荷诸侯之任,而食监门之禄”);在职、离职及致仕后的待遇远不若唐宋那样无微不至,“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甚至唐宋官员结衔时的成串成堆名号,也是汉代官僚所梦想不及的。
共20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
收藏
] [
推荐
] [
评论(0条)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
新注册
)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
祖冲之:南朝最伟大的科学家
·
揭秘古代宫女的选拔制度 “选美
·
古代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开刀
·
敦煌历史
·
唐高宗与初唐文学
·
一代枭雄曹操
·
科学简明的国学读本:中国学术思
·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1)
·
中国古代心理疗法之奇闻佳话
·
佛教史家——季羡林教授
·
中國古代公主的悲喜人生
·
李鸿章私访俾斯麦 推心置腹谈中
相关文章
·
唐朝军队体制编制
·
唐朝的法律制度
·
唐代中央管理制度
·
隋朝服饰制度
·
“元代一人”许衡
·
一代建筑宗师——宇文恺
·
元代帝师——八思巴
·
宋朝兵役制度
·
述律皇后
·
五代十国牙兵制度初探
·
十六国赋役制度
·
辽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Copyright © 2006
国学参考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Head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