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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赋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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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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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按两汉之制,三十而税一者,田赋也,二十始 傅人出一算者,户口之赋也,今晋法如此,则以台二赋而为一。然男子一人 占田七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则无无田之户矣,此户调所以可行欤?”这是 说晋把田赋变成了户税。卷三《田赋考三》还说晋法与均田制下,“不必履亩 论税,只逐户赋之,则田税在其中”是一致的。
① 《晋书·惠帝纪》。
② 《晋书·食货志》。
③ 《晋书·刘颂传》记刘颂在说到“魏氏错役”时,有“逡巡至今”未改之言。他是在平吴后说的。
④ 《三国志·魏志·三少帝纪》咸熙元年:“是岁罢屯田官以均役政。”《晋书·武帝纪》泰始二年十二月:“罢农官为郡县”。
⑤ 《晋书》卷四七《傅玄传》。
① 《晋书·刘颂传》。
① 《太平御览》卷六○六《文部·札》引。
② 《隋书·食货志》记晋时“客皆注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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