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参考      
首页 | 天下国学 | 传统文化 | 文学园地 | 历史天空 | 社会一角 | 资源下载 | 专题 | 会员中心 | 文库 | 社区 | 论坛 | 文摘 | 博客 | 地理 | 海外 |
  当前位置:主页>历史天空>历史文摘>文章内容
秦朝的官员选任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为了加强“吏治”,秦法对官吏的爵制、禄秩、任免、调动、考核、奖惩等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
任官的标准与限制。秦朝对官吏的选任有严格的道德和才能标准:
第一,道德方面。秦简《为吏之道》规定了官吏应具备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并将其概括为“五善”、“五失”。
第二,明悉法律令。秦统治者强调以法治国,以吏为师,要求官吏通晓法律令,并以是否明悉法律令,作为区分“良吏”、“恶吏”的标准。
秦律虽不像后世注重门第出身,但也有任官限制:
第一,不准任用“废官”,即不准任用不称职或不够条件的官吏;
第二,官吏必须正式任命才能到任行使职权;
第三,长吏调任新职,不准带走原属佐吏。
选任的方式。秦朝中央和地方长吏皆由皇帝任免,长官可以自己选任下属,选任的方式主要有荐举、征召、任子等几种。
考课与奖惩制度。战国时期,秦国就以考课严谨、赏罚分明著称。地方每年定期向中央汇报,还有对诸曹官吏结合具体职司定期不定期的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赏或惩罚。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祖冲之:南朝最伟大的科学家
·揭秘古代宫女的选拔制度 “选美
·古代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开刀
·敦煌历史
·唐高宗与初唐文学
·一代枭雄曹操
·科学简明的国学读本:中国学术思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1)
·中国古代心理疗法之奇闻佳话
·佛教史家——季羡林教授
·中國古代公主的悲喜人生
·李鸿章私访俾斯麦 推心置腹谈中
  相关文章
·战国时国君地位的巩固
·长足发展的秦朝御史纠弹制度
·封泥研究使秦朝职官制度首次得以
·战国军事制度
·秦朝官爵制度与当代的公务员制度
·战国政治制度的背景
·后梁太祖朱温
·铁农具和牛耕导致春秋战国土地制
·秦朝的言谏制度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革
·汉朝的爵禄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Copyright © 2006 国学参考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Head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