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下国学
|
传统文化
|
文学园地
|
历史天空
|
社会一角
|
资源下载
|
专题
|
会员中心
|
文库
|
社区
|
论坛
|
文摘
|
博客
|
地理
|
海外
|
当前位置:
主页
>
历史天空
>
历史文摘
>文章内容
春秋法律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春秋法律制度
(1)郑国“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邓析“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但他的竹刑在郑国流传并为国家认可,从而成了官方的法律。
(3)晋国铸刑鼎: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
[
收藏
] [
推荐
] [
评论(0条)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
新注册
)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
祖冲之:南朝最伟大的科学家
·
揭秘古代宫女的选拔制度 “选美
·
古代为什么要在“午时三刻”开刀
·
敦煌历史
·
唐高宗与初唐文学
·
一代枭雄曹操
·
科学简明的国学读本:中国学术思
·
二十世纪魏晋南北朝研究(1)
·
中国古代心理疗法之奇闻佳话
·
佛教史家——季羡林教授
·
中國古代公主的悲喜人生
·
李鸿章私访俾斯麦 推心置腹谈中
相关文章
·
春秋时期赋税制度的改革
·
耶律斜轸
·
西周法律制度
·
专家称中日学者对近现代史会有论
·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革
·
中日闭门共研历史 日方承认南京
·
铁农具和牛耕导致春秋战国土地制
·
虞书·舜典 《尚书》
·
战国政治制度的背景
·
一代名相耶律楚材
·
战国军事制度
·
虞书·尧典 《尚书》
Copyright © 2006
国学参考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HeadW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