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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法律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春秋法律制度
(1)郑国“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邓析“竹刑”:最初属私人著作,但他的竹刑在郑国流传并为国家认可,从而成了官方的法律。

(3)晋国铸刑鼎: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之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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