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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科举户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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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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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在开封府应举,若不按此规定办理,那么他至少6年的努力就白废了,享受不到有关发解次数多而获免解、特奏名等优待。
4.统一乡试日期,杜绝同期多处应举。南宋绍兴年间,制定了一条新规定,即将原来日期不一致的乡试统一为一致开考日期。沈作喆记载道:
国朝三岁发解进士,率以秋季引试,初无定日。举子奸计,多占邻近户籍,至有三数处冒试者,冀于多试之中,必有一得。以致争讼纷然。有司多端禁止,卒不能革。绍兴中,或有建请令天下诸州科场,并用八月一日锁院,十五日引试,后期者勿问。不劳施为,无所烦扰,而百年之弊,一朝尽去,更无巧伪可以破坏成法者。亦一奇也 guoxue-cankao
该措施专门针对一人多户,数地应举之弊,从沈作喆惊喜赞叹的口气使人感到,取得了良好效果。不过,其实际过程没有那么简单,上引史料比较简略,个别文字也有误。李心传所载比较确切:
祖宗旧制,诸路州军科场,并以八月五日锁院。惟福建去京师地远,先期用七月,川、广尤远,又用六月。绍兴十三年八月,诏以闽、广去行在不远,并令八月五日锁院。然诸州军例选日引试。由是举人多冒贯而再试于他州,或妄引亲贤而再试于别路,至有一身而两预荐送者。二十四年正月,诏太学及诸路并以中秋日引试,惟四川悉用三月十五日焉。[18](卷13)
就绍兴十三年八月的诏令内容而言,李心传也有失误。诏令中明确指出:
令福建、二广趋行朝不远,可并限八月五日锁院。内川、陕(峡?)州军特以六月,若近例类省试,即示以八月五日锁院。[5](16之6) 国学百科zgwww
综合上述史料,可知以下几点:(1)沈作蒱所载“八月一日锁院”有误,应为“八月五日”。(2)乡试日期并非“初无定日”,全国大部分地区考试日期是统一的,只是对偏远的福建、四川、广南东西路实行特殊法令,日期提前一至二个月。(3)沈作蒱所载“绍兴中”的措施,不是一次,而是两次。绍兴十三年八月的诏令,即根据行都在临安府的新地理格局,取消了福建、广南东西路的特殊日期,只保留四川一地(李心传上文漏载)。(4)绍兴十三年的诏令并未落实,“然诸军州例选日引试”即可证明。(5)绍兴二十四年的诏令,除四川日期再提前外,实际上是重申了绍兴十三年的诏令。在《系年要录》卷166绍兴二十四年正月条下,李心传是这样记载的:“初诏郡国同以中秋日试举人。旧诸州皆自选日举士,故士子或有就数州取解者,至是始禁之。”所谓“初诏”,显然又是李心传的失误。(6)这一方法从根本上杜绝了同一次科举中利用时间差在数地应试的弊病。除了还可以三月份在四川考完赶赴其他州军八月的考试外,其他地方若考两地是不可能的。我们注意到,绍兴十三年的诏令未能落实。那么,绍兴二十四年以后的科举是否遵守此令呢?且看宋孝宗淳熙七年的一段“臣僚言”:“科举条例,自八月十五日为始,连日引试三场,此天下通法。独饶州(原误作“川”)试院,乃是隔日入试,凡五日方始终场。乞下漕司严饬饶州,今岁科举须接连三日引试。如敢唱竞,将鼓倡之人填于法。”遂获皇帝批准。[5](16之23)可见八月十五日开考确实并无例外,连饶州用5天而不用3天考完也遭指责并改正。故而,沈作喆才大加赞叹,李心传才说“至是始禁之”。后来朱熹也对此赞不绝口:“不知谁恁聪明,会思量定作八月十五日,积年之弊,一朝而革,这个方唤做处置事!”[19](卷109) 中国网ZGWWW
以上可见,宋政府为打击冒贯行为,始终不懈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其泛滥。
此外还应指出,冒贯行为也受到民间的抵制。陈君行曾率子弟旅行,至泗州时,一子弟要先往京师开封,理由是“科场近,欲先至京师,贯开封府户取应”。陈君行制止道:“汝处州人,而户贯开封,欲求事君,而先欺君乎?宁迟数年,不可行也!”[20](卷12)应该说相当一部分举子在儒家思想陶冶下,能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这也是宋代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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