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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与“孝”——思孟学派的一个诠释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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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摘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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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战国中前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个宣扬禅让的大环境,并给仁与孝的关系带来一些新的变化,就在乐正子春一派努力宣扬孝的同时,包括子思在内的另一批儒家学者却试图通过仁来为禅让寻找理论根据,[32]不同的立场和努力使他们在仁与孝的关系上产生了分歧与对立。
并非如有学者认为的,禅让最初只是墨家的主张和专利,战国中前期,儒、墨、早期法家等各家都卷入禅让的浪潮中去,并各自对其合理性做出宣传和鼓噪。[33]在儒家看来,禅让之所以可能和必要,就在于它体现了圣与仁的精神。郭店竹简《唐虞之道》说:
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故昔贤仁圣者如此。身穷不贪,没而弗利,穷仁矣。必正其身,然后正世,圣道备矣。故唐虞之道,禅也。(1—3简)
唐尧、虞舜之所以“禅而不传”,将天下禅让给贤者而不传子孙,就在于他们具有“利天下而弗利”即利于天下民众而不是利于个人家庭的高尚精神,[34]而这种精神正是仁的最高体现;同时,也在于他们认识到,“必正其身,然后正世”,统治者只有具有了高尚的品德,只有自己行为端正,才能统治好天下,惟有此圣道才能完备。这样,由于禅让被视为最高的政治智慧,被认为体现了“利天下而弗利”的精神,以亲亲为基础的世袭制度便无疑遭到了否定和批判。由此,《唐虞之道》对亲亲和爱人(民)的关系也做出重新理解和调整: guoxue-cankao
尧舜之行,爱亲尊贤。爱亲故孝,尊贤故禅。孝之杀,爱天下之民。禅之传,世亡隐德。(同上,第6—7简)
“孝之杀”的“杀”,原文为“ ”,整理者释为“方”。李零改释为“放”,而没有具体说明。王博认为“这里的‘方’,应该读为‘放’,所谓的‘孝之方’,其实是‘孝之放’,放是放开、展开的意思。……爱从孝开始,然后向外面延伸,这就是‘放’,或者叫做‘推’”。[35]陈伟则根据《说文》、《汉简》释出“ ”为“杀”字,认为“‘杀’有衰减的意思” [36],甚是。所以,“孝之杀”不能按以往的理解,认为是孝向外面的延伸、展开,相反,它是要适当地减杀孝,以便能够“爱天下之民”。因为在人们看来,“爱亲故孝”,但将天下让于贤者而不是子孙,不正是牺牲了孝,是对孝的一种减杀吗?所以虽然如有学者指出的,《唐虞之道》并不否定爱亲和孝,而是一定程度上要做到爱亲与尊贤的统一,认为“爱亲忘贤,仁而未义也。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同上,第8—9简)。但它却看到仁与孝、爱人与亲亲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并主张将民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为了“爱天下之民”而减杀、牺牲孝,这不能不说其思想的闪光、独到之处。而这一闪光、独到思想的提出,显然与当时宣扬禅让的大背景密切相关,禅让的政治实践使其看到以往儒者没有看到、也不愿意看到的内容,同时在仁与孝的关系上提出不同于以往的新见解。与《唐虞之道》相似的还有《礼运》一文,[37]这篇同样产生于禅让背景下的作品将人类社会做了“大同”与“小康”的区分,认为禅让传贤的大同之世,“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而世袭传子的小康社会,“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一定程度上将“亲其亲”与“泛爱众”对立起来,这与《唐虞之道》的思想倾向无疑是一致的。《礼运》的内容以前曾遭到一些学者的怀疑,认为是来自墨家的兼爱思想,其实它与《唐虞之道》一样,不过是特定历史时期儒家思想的产物而已,是仁与孝关系的新发展、新突破。如果说,乐正子春一派由于重视孝而突出、强调了宗法血缘秩序的合理性和家族利益的话,那么,包括子思在内的另一批儒者则强调,在“亲其亲”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泛爱众”,其二者之间一定程度上是矛盾对立的,仁的最高精神是“利天下而弗利”,所以应超越“亲其亲”而关注民众的普遍利益,甚至主张“孝之杀,以利天下之民”。可见,在仁与孝的关系上,以乐正子春为代表的重孝派和以子思以及《唐虞之道》的作者为代表的重仁派确实存在着矛盾和对立。 国学百科zgwww
在早期儒学那里,仁与孝的对立不仅体现在“亲其亲”和“泛爱众”上,同时也存在于对孝与忠和君臣关系的理解上。乐正子春一派主张“事君不忠,非孝也”(《曾子大孝》)、“夫孝……中于事君”(《孝经》),这实际便将作为对父母责任和义务的孝与作为对君主责任和义务的忠混同起来,更进一步将基于血缘关系、以“恩”和“亲”为纽带的父子关系与基于政治关系、以“义”为准则的君臣关系混同起来,“事亲”与“事君”被混同在一起,本来是后天选择的君臣关系被说成是必然、无所逃避的关系,于是人君便可以向人臣做人父对于人子的同样要求,这便使君权无限制地扩张,而助长了专制的气焰。同时,由于孝悌被政治化、功利化,“菽水承欢”的真情也遭到污染。这对于孔子、曾子“君臣有义”(《论语·微子》)、“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曾子立孝》)的思想传统来说,无疑是一个扭转和颠覆。然而就在乐正子春从孝的方面篡改、改造着孔曾的思想时,子思却从仁的方面去积极维护孔曾“君臣有义”的传统。其《表记》说:
子言之:事君先资其言,拜自献其身,以成其信。是故君有责于其臣,臣有死于其言。故受禄不诬,其受罪益寡。 zgwww.com
侍奉君主首先要凭借自己的主张(“言”),如果主张被接受,便拜官受命献身于朝廷,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可信的。所以,侍奉君主决不是要无条件地尽忠尽孝,更不是为了要保其利禄,而不过是如孔子所言,“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张、理想。这样,君臣之间便是“以义合”,合乎义便做人君的臣子,否则,“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臣子获取利禄也是根据自己进献的主张,“事君大言入则望大利,小言入则望小利;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表记》)“事君可贵可贱,可富可贫,可生可杀,而不可使为乱。”(同上)如果主张得到实现,“终事而退,臣之厚也。”(同上)所以,子思虽然也保留有“孝以事君”的说法,[38]这可能同《大学》的情况一样,是重孝派和重仁派之间存在相互渗透和影响,但在君臣关系上,子思与乐正子春显然存在着矛盾和对立,代表着不同的思想方向。
与子思年代大约相当的郭店竹简对君臣关系也有详细讨论,其观点与乐正子春不同而与子思站在同一立场。其文云:
长弟,亲道也。友、君臣,无亲也。(《语丛一》,第80—81简) zgwww.net
君臣、朋友,其择者也。(同上,第87简)
友,君臣之道也。(《语丛三》,第6简)
在竹简看来,兄弟与朋友、君臣的关系是不同的,兄弟是“亲道也”,是建立在血缘之上的亲情关系,而后者则“无亲也”,是基于相同兴趣、主张、信念之上的选择关系。所以,真正与君臣类似的应是朋友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父子关系与朋友关系不同,父子是“以天合”,是生而所成,是一个人从生到死不可改变的,在父权的时代,父亲对于子女有着教导、支配甚至是生杀予夺的权力;而朋友是后天选择而成,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平等关系,将君臣视为朋友还是父子关系显然有着不同的意义。如果说,乐正子春提出“事君不忠,非孝也”,将君臣等同于父子关系的话,那么,郭店竹简《语丛》的作者则提出“友,君臣之道也”,用朋友去规定、限制父子关系,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对君臣关系的不同理解和立场。曾有学者提出,郭店十四篇儒家简均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惜无直接的证据。但如果说在仁与孝的关系上,郭店儒家简主要属于重仁派而与乐正子春为代表的重孝派处于对立的话,那么,则无疑是可以成立的。竹简还对君与父的关系做出讨论:
父无恶。君犹父也,其弗恶也,犹三军之旌也,正也。所以异于父者,君臣不相戴也,则可已;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语丛三》,第1—5简) 国*学*参*考
父亲无可厌恶之处,是由于对于子女有养育之恩。君主类似父亲,他不被厌恶,则是因为他犹如指挥三军的旗帜,自己的行为首先要端正。但是君也有不同于父的地方,父子关系一旦形成便无法改变,而君臣不相拥戴时,他们的关系可以终止;臣子不高兴时,可以离去;君主以不义加诸臣子,臣子可以不接受。可见,父子与君臣关系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无条件的,而后者是有条件的,乐正子春一派提出“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孝经·圣治章》),将有条件的君臣关系混同于无条件的父子关系,其结果不仅将子事父的态度转移到臣事君,同时也将父畜子的观念运用到君使臣上,使君主以为臣子的富贵利禄均来自于自己的恩赐,视臣子为犬马,要求其无条件地尽忠尽孝,对士人的人格独立和政治信念造成极大的威胁。而竹简对君臣、父子做了区别,认为君臣乃有条件的相对关系,“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这样便维持了士人的人格,为士人通过入仕而实现其政治理想保留了一线可能,同时在精神上也抑制了君主的独裁。竹简不仅对君臣关系做出分梳、厘定,限定了孝的范围,同时对于孝被政治化、功利化而在实践中产生的种种弊端也给予了批判:
为孝,此非孝也;为弟,此非弟也;不可为也,而不可不为也。为之,此非也;弗为,此非也。(《语丛一》第55—58简) zgwww.net
父孝子爱,非有为也。(《语丛三》第8简)
孝悌是不可有意而为,也不可不为。如果有意而为,便已不符合孝悌的本意;但如果不为,同样也不能成其为孝悌。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然而然地去为,让真情自然流露。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安,则为之”,“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论语·阳货》)一般说来,总是社会上先有了某种现象,然后人们才从理论上给以总结批判,所以竹简矛头所指,显然是针对类似于乐正子春那样的泛孝论以及为了“尊亲”、“保其利禄”等外在目的而产生的种种有为之举。在早期儒学那里,围绕仁与孝的关系,确实曾存在过尖锐的斗争和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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