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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江南消费风气与消费结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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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文摘 作者:国学 发布时间:200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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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从明中叶开始,江南社会风气趋向奢靡的议论日见激烈,其间虽一度经历过顺治朝的经济低谷,大致到康熙前期,故态复萌,杞忧之士又良多感喟(本文所论,以启祯、顺康为主,稍前推后延)。暂不论这些见解是否允当,至少它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似乎明中叶以后的江南已属于高消费地域,其消费水平与消费风气均领全国之先,殊为瞩目。
明末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借抄录万历《歙县志·风土论》,概述了有明一代社会风气演变的四个阶段,经史学家多次征引,已为同人熟知。其实,最先敏感到这种变化的是苏州府人氏王犄。他据其亲身经历,描述了明初以来的变化,认为早在成化前后,江南首府姑苏已得风气之先(1)。稍后,嘉靖、万历间浙江仁和人张瀚更认为江南三吴的消费风气在全国具有“唯马首是瞻”的影响(2)。松江府人徐献忠在其《吴兴掌故集》中也认为“今天下风俗,惟江之南靡而尚华侈,人情乖薄,视本实者竞嗤鄙之”。江南另一中心城市杭州,王士性在其写于万历二十五年的《广志绎》中称“杭俗儇繁华,恶拘俭而乐游旷。”不独中心城市,二、三等城市如松江府、县城亦然如此。据同时期华亭人范濂所《云间据目抄》说:“吾松素称奢侈,今黠傲之俗,已无还淳挽朴之机。”更可注意的是,第四等级的市镇,也受到了某种“高消费”风气的侵染,同样遭到呵责。例如州府第一巨镇乌程县南浔镇,乾隆董志宁《镇志》据明嘉、万以来变化载道:“迩来风会日趋,稍不如昔,奢靡渐启。冠婚丧祭,并尚繁文,颇有僭逾之风”。又如嘉兴府桐乡县青镇早在明代中叶,该镇文人李乐据其亲历,也说“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者为耻。贫人负担之徒,妻多好饰,夜必饮酒,病则祷神,称贷而赛。”(《续见闻杂记》卷十一)从有关方志材料看,湖州双林、菱湖,嘉兴王店、青镇,吴江盛泽诸镇多有妓院之设,颇可惊异。其中盛泽归家院十间楼更是以拥有名妓多人而鹊声江南(3)。钱牧斋爱妾柳如是青楼艳史即从此间而流衍于云间、虞山,成为明清之际江南一大轶闻。三吴风气侵染所及,徽商群起效尤,时称“大低吴人滥觞,而徽人导之”(4),有青胜于蓝之慨。此类记载多不胜录,容另文再论。为了检验上述议论的程度,我们有必要将视野扩大到该时期江南的城乡,对城乡家庭消费状况作一鸟瞰式的巡视。综合散见于文集、笔记、方志等地方文献的各类消费记载,大致可概括为九大类,分述于下: 国学百科zgwww
(一)饮食肴馔消费。“民以食为天”。生理需求性的食物消费是生活消费的基础层次。明清之际一个劳动力的最低生理性食物消费有多少?崇祯末年湖州涟州沈氏所著《农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份雇工生活消费的清单,弥足珍贵。沈氏作为一个饶有心计、精明能干的经营地主,颇留意于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他制订的基本食物消费标准在当时当地算是偏高的。兹据原文制表如下: A:沈氏长工生活消费细目 主 食 副 食 朝 粥:二 合 鲞 肉:二两 夏 昼 饭:七 合 荤 猪 肠:三两 秋 点 心:二合半 鱼: 三两 夜 饭:二合半 素 豆 腐:一块 朝 粥:二 合 重难活:一杓 春 昼 饭:七 合 酒 中等活:半杓 冬 点心粥:三 合 轻、省、留家、天雨:无 夜 粥:二合半 备注 夏秋:一日荤、一日素。 春冬:一日荤、二日素。 长工一年口粮据沈氏平均牵算为每日一升五合,相当高。距离涟川(属桐乡县)不远的海宁县人陈确则说该地家庭奴仆一般口粮为日食一升。陈氏与僮儿两人合计仅日食一升。寒士邱云一家六口总计日食仅二升八合(5)。一般说江南农家通常二稀一乾即为佳境,困苦时以两稀度日,农忙时才吃干饭以支撑体力,估计也不超过日食一升的标准。上表没有将油盐柴与蔬菜之类列入。现参照《陈确集》提供的油柴标准,合计估算其食物消费开支如下(6): 国学百科zgwww
B:沈氏长工食物消费开支估算 年消费量 折算白银(两) 主食 五石五斗 五两五钱 副 荤 七十三斤 一两八钱 食 素 豆腐二百十三块 二钱 酒 二百七十三杓 九钱 油柴 折米二石六斗 二两六钱 总计 十一两
据此估得一男性劳动力的长年食物消费相当于十一石米的代价(正常粮价)。妇女、儿童的口粮大抵减半。全家合伙则年费用不会比十一石米增加太多,估计不超过十五、六石(或银十五、六两)的标准。
有充分理由推论,前述的食物消费指数适用于相当多数的城镇平民。其中三分之一的支出属于副食。即使如此,不用说贫困的农民,就是象昆山归庄这样的寒士,靠卖文度日,竟有“平日安穷娄,饥来也自怜,腹肠鸣不已,耳目用难全”之叹(7);海宁陈确在失去其妻经营家计后,备尝“八、七月之间,竟告绝粮,朋友假贷,尚复存活”之苦(8)。可见,高消费之恩泽并没有遍施于江南各阶层。这从当时日常副食品价格之贱也略可窥其一斑。兹据《沈氏农书》、《阅世编》、《陈确集》提供的数据(按白银计价)排列于下: 国*学*参*考
猪肉 (每斤) 二分或二分五厘 鸡蛋 (10斤) 五分 鱼虾 (每斤) 二分 鸭蛋 (10斤) 四分 鸡 (每斤) 五分 淡酒 (每斤) 二分 鹅 (只) 一钱四、五分
一石米(值银一两)即可买得猪肉或鱼虾五十斤。应该说日常副食品的价格是低廉的。陈确曾说“日烧一担柴,日啖一肉,兼置鱼虾”的生活是“贫儿”羡慕而不及的,按崇祯时的正常物价,也不过是银一钱、米一斗的代价(9)。由此可知,明清之际消费结构中副食品消费总量偏低,间接反映出社会消费水平普遍处于节俭状态。当然,也确有与此相反的消费行为令人惊骇,如江南官绅士大夫三日一宴、五日一请,穷极豪奢。检阅《戴名世集》,屡见置酒高会之记(10)。复检《吴梅村诗集笺证》、《陈确集》、《徐渭集》、《壮梅堂集》、《归庄集》亦复如此,不足为怪。仅吴诗粗略统计涉及酒宴之载不下百次,其同乡好友周子椒,爱客剧饮至售卖田庐而不顾,梅村有诗嘲之(11)。此等“酒癖”并不少见。陈确在《先世遗事纪略》中自述其曾祖鸣梧公“豪饮落拓,不问家人产”;祖父理川公亦秉承父风,“慷慨好客”,田产荡尽,到陈确父分得家产仅一亩七分。归庄的祖父也因“好客”,百亩家产几经耗费,到庄生之时,据其母回忆已“家无一亩”,一代名儒归有光之后裔落到如此穷困境地,豪饮盛宴之习害人非浅,风尚所染,竟难自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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